关于“连州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项目调整运作模式”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连州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经市委十四届第40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及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7月13日发布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8月10日由连州陆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标。
二、变更事项
根据2024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7号公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本项目特许经营运行模式与新规定存在冲突。为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合规合法,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拟变更本项目运作模式。鉴于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已经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完成了公开招标工作,经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连州陆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在原有项目内容与规模、交易结构、交易条件、验收及考核标准等各项因素均不变的前提下,直接将原使用协议合同资料中“特许经营费”更换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删除“特许经营”相关表述,补充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落实本次整改工作,保持原有的实质性内容的有效性,相关政府“收费”不变、不退。项目的特许经营模式调整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特此公告。
三、变更后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州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一期)。
2.项目实施机构: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运作模式: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
四、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期限及反馈方式
现就上述项目变更情况征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及反馈意见。对本项目内容有反馈意见建议的,请将意见建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材料发送至本部门。(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0763-6635326;电子邮箱:709657599@qq.com)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